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吉林大学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表范围: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在编在职职工(住房达标及已领取住房补贴人员除外)。
二、填表要求:
各单位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统一将《申请表》交到房产管理办公室。
《申请表》中配偶单位栏及职工所在单位栏加盖公章后即可交表,若为我校双职工的,则配偶单位栏不需要盖章。人事处审核一项不需申请人本人去审核,交表后由房产管理办公室统一到人事处审核。
三、交表时间、地点:
交表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16日。
交表地点:吉林大学房产管理办公室(前卫南区商贸楼309室)
联系电话:85166543
附件一:《吉林大学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申请表》
财务处
人事处
后勤处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