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简称“市级专家”)是市委、市政府授予在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荣誉称号,每三年评选一次,动态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长春市第五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长组通字[2011]25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第五批市级专家候选人申报、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成立长春市第五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和专家评审组。
(一)选拔推荐工作小组
1.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陈德文
副组长:王胜今 赵 继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冠军 付景川 冯正玉 刘晓民 孙长智 吴振武 沈维立 陈 岗 赵丁选 徐学纯
高占东 常书国 董德明
工作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动员、宣传、协调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等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具体申报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
2.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工作小组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组织所涵盖行政单位成立选拔推荐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规范。7月5日前,将本单位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报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lvpq@jlu.edu.cn)。工作小组名单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布。
(二)专家评审组
1.学部专家评审组
学部专家评审组原则上由学部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对学部所辖各基层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报学校专家评审组。
2.学校专家评审组
学校专家评审组原则上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对各学部专家评审组提名人选材料进行评审、排序,向党委常委会提出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凡在长春市从事科研、教育、生产、医药卫生、文艺创作、新闻出版、经营管理、成果推广、社会工作等工作,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评选。
已被评为前四批市级专家的可参加此次推荐评选,已被评为省高级专家(省管优秀专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不纳入人选推荐范围。
2009、2010年列入省高层次人才引才计划人员,全职在我市工作的,可参加评选。
我校候选人推荐名额为40人。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凡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可不受年龄限制,按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推荐和选拔),过去五年内(2006年5月1日—2011年5月31日)获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均可申报市级专家。
1.以下奖励获得者(指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国家有关部委颁发证书的奖项):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其中的一项及其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其中的两项,或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市农业技术推广一等奖其中的三项,均为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3)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市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其中的一项,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其中的任何两项,或市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三项,均为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名);
(4)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市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均为主要完成人(第一名)。
2.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以通讯作者或第一、第二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被SCI等科学引文检索收录6篇以上,引用率较高),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并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
3.在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同行公认。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一级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第一、第二作者)。
4.在工程技术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高新技术成果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为我市技术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5.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内、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6.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被省、市采纳,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医术高超,医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在较大范围内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方面做出贡献,在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领域有较大技术创新,得到省内同行公认。
8.为我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内、省内较高奖励的文学家、艺术家、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家、文物和博物馆学方面的专家,以及在教练执训中取得卓著成绩的教练员。
9.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一整套独特的办法,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的省内本职业(工种)中较有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10.长期在农业科研、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农业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农业专家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11.在科技或教育管理领域,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对推动我市科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
1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较高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为长春和谐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人才。
13.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声誉的高层次人才。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装订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工作小组。
(二)基层审核。由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进行汇总、签署意见、加盖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公章,统一由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专家评审。党委组织部对申报材料分类、汇总;组织专家评审;学部专家评审组初审、排序,上报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专家评审组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有序向党委常委会提出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四)审核确定。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上报名单。
(五)结果公示。将确定的拟推荐人选上报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六)汇总上报。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推荐人选材料汇总,撰写报告及相关问题的说明,上报市委组织部。
五、时间安排
(一)6月30日,召开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会议,传达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校选拔推荐工作任务;
(二)7月4日,网上通知长春市第五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
(三)7月5-8日,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7月11-12日,各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将申报材料汇总,统一到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五)7月13-30日,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制作评审材料;
(六)8月5-9日各学部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
(七)8月10-12日,学校专家评审组对提名人选材料进行评审,有序向党委常委会提出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八)8月13-15日,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上报名单;
(九)8月16-22日,对拟推荐人选上报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十)8月23日,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推荐人选材料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报送材料
(一)报送要求
推荐第五批市级专家候选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长春市第五批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候选人一览表》《第五批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候选人业绩情况一览表》《个人业绩清单》。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工作小组负责人需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在申报表和一览表及附件材料(骑缝)上加盖公章。
2.推荐人选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3)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4)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论文检索与被引用材料目录等);(5)其他佐证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论文、项目、专利等业绩材料由科技处、社科处查验,并在《个人业绩清单》上盖章后报组织部。
3.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材料。
4.2009、2010年全省引才计划入选者需提供全职在我市工作的证明材料及工作合同。
5.申报材料一式4份,按附件格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在报送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或用电子邮箱发送)。业绩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附有目录,装订顺序为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奖励证明、鉴定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著作、论文、其他。
6.因评审需要,申报表另需复印10份,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审核、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审核、报送时间:2011年7月11日-12日
1.材料审核
(1)理、工、农、医类
审核地点:科技处(行政楼721室)
联 系 人:孙铁民
联系电话:0431-85168105/13604409523
电子邮箱:kjcxmb@jlu.edu.cn
(2)哲学社会科学类
审核地点:社科处(行政楼704室)
联 系 人:孟祥臣 于晓海
联系电话:0431-85167056/13844060479
电子邮箱:mengxiang@jlu.edu.cn
2.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组织部(行政楼1028室)
联 系 人:吕培庆
联系电话:0431-85168137/13756550046
电子邮箱:lvpq@jlu.edu.cn
七、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选拔推荐市级专家候选人人选工作是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和实施“人才强校”的重要举措,是全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关注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确保整个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公正透明。整个推荐人选过程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要求,推荐条件和程序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各单位要把评选市级专家的选拔条件、时间要求等通知到每个专家学者,不能发生因符合条件的专家不知情而漏报的情况。对于不在校内的专家,一定要指定
专人通知到位。
(三)要严肃纪律。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者,不论何种原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行政楼1028室),
联系人:张国兴,电话:85166252/13756550019;吕培庆,电话:85168137/13756550046。
中共吉林大学委会
2011年7月4日
附件:
1. 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doc
2.长春市第五批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候选人一览表.doc
3.第五批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候选人业绩情况一览表.rar
4.个人业绩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