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课程安排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1-3-25 1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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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办《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字〔2011〕3号)要求,现对“清明节”期间本、专科学生教学安排做如下调整:
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4月2日(星期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原安排在4月2日(星期六)的课串至4月4日(星期一)上课;4月3日(星期日)的课照常。
请各教学单位将“清明节”期间的教学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的任课教师。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