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0-1-4 16: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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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选聘工作按《吉林大学2009年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2009年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指标
学校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和我校博士生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综合考虑学科建设规划、招生名额、导师年龄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2009年各学科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数(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11日: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其中对申请人学术业绩的要求不能低于所属学部的标准;申请人填写《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分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审,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向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2、2010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17日: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小组对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通过学科评审的申请人名单及有关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的审查工作由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申请人应提前将本人有关材料向科技处和社科处备案。
3、2010年1月19日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并在给定的名额内向学校推荐。
4、2010年1月22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三、材料报送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负责单位应在2010年1月1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到学位办公室。
1、《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纸本材料一式20份(要求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电子文件一式一份。
2、《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纸本材料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3、数据库电子文件一份(数据库录入要求见附件)。
4、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表决票和统计票。
5、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纸本材料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电子文件可发送邮件到xwb@jlu.edu.cn
联系人:吕晓声 联系电话:85166261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
附件1:《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2:《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数据库录入要求
注:本通知及附件可到校园网下载。
附件
- 吉林大学2009年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办法.doc
- 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人文社科类).doc
- 汇总表.doc
- 数据库录入要求.doc
- 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自然科学类).doc
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