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人员公示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校发[2001] 270号《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完成2009年度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我们将对校内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定。
现将有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兼职)负责此项工作。
2、根据校发[2001] 270号《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的要求,确定本单位2009年度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行政办公人员不在此列)名单。统计并填写“2009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 附表)。
3、统计表需经办人、实验室主任及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各单位于2010年1月18日前将本单位材料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yumei@jlu.edu.cn。
4、各单位在报送“统计表”前,需在本单位将拟报送的“统计表”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并将争议问题解决后再将“统计表”报送。
联 系 人:陈毓梅
联系电话:85151258
电子邮箱:yumei@jlu.edu.cn
地 址:南湖大路5372号 吉林大学南湖校区行政楼四楼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年1月4日
说明:表内人员公示三天,如有任何问题请发至邮箱 iamzqq@jlu.edu.cn
劳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