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0-04-22 16:10:25 点击:14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Ⅰ》、《形势与政策Ⅱ》等课程的重修考试将于2010年5月6日在前卫校区统一进行。本学期毕业班重考只安排这一次,学生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未达到退学或降级条件的2010年应届毕业学生和往届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带学生证。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每个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并与4月28日前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及人数通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5151045,联系人:于老师。
考试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月6日10:00—12: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5月6日8:00—10: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5月6日13:00—15: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月6日15:00—17: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3阶
形势与政策Ⅰ
5月7日10:00—12: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形势与政策Ⅱ
5月7日10:00—12: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