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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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4-09-11 点击数: 来源:bat365在线官方网登录

校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编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一)学校硕士招生计划制定原则

1.各学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数,按照2024年招生计划基数执行。

2.突出质量因素,优化招生结构。设置“生源质量”和“推免率”两个测算指标,每个指标权重50%。对于超过学校平均“双一流”生源比例和平均推免率的学院,测算追加计划。对于招收校外“985工程”高校“推免硕士生”的学院,由学校在招生录取阶段单独下拨硕士招生计划,不占用招生单位名额。

3.落实国家、学校专项招生计划安排。学校单独下拨援藏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定点帮扶、部队二等功、工程硕士培养改革、国优计划、“2+3辅导员”专项计划名额,不占学院招生计划。对于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4.涉及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的招生单位,要求各招生单位在学校下拨计划中安排10%左右招生计划,用于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同时学校适当给予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5.未完成三省八校研究生招生宣传任务的学院,调减学院硕士招生计划的10%。

6.对2023年学位论文质量抽查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招生单位,每出现1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核减相应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额1个。

7.对于连续两年报考率不足100%的学科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的10%,计算数值小于1的按1计算,大于1的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8.根据学位办学科优化调整办法,2023年已将第一、第二、第三临床医学院的护理、口腔、药学学科导师统一调整至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和药学院招生,学校另外下拨一定数量招生计划予以支持,该政策在2025年继续执行。

9.非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按照2024年招生计划基数、生源数量及实际录取情况,对于生源充足的学院,按实际需求予以安排。

(二)各单位硕士招生计划编制要求

校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按照学校下达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具体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数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确定2025年招生专业并编制各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应根据学科发展定位、国家社会需求、师资队伍数量、报考生源数量、学生培养质量、学生就业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学校下达的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以单向调整至全日制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至学术学位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专业

2025年拟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位授权点,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鼓励研究生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招生;按二级学科招生的专业在实际招生录取时,上线率不足100%的将调减招生计划。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执行(本年度文件尚未下达,招生单位可暂时参考上一年度《通知》要求,待文件正式下发后,会补发至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须与全日制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各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设置原则如下:

1.各招生单位应进一步减少自命题科目、提高自命题质量。

2.相关学科已有国家统考科目的,原则上应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招生单位如坚持使用自命题,须认真撰写开展自命题的论证报告,重点是如何确保命题安全和质量等,报学校、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使用自命题。

3.同一一级学科在不同学院招生的,须统筹安排,统一联合自命题,不得再重复命制。

4.鼓励学院间相近学科专业联合命题。

5.自命题科目原则上不得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坚持要使用计算器的,请招生单位自行采购符合要求的计算器,连同自命题试卷一并邮寄到报考点。

各招生单位具体初试科目相关要求如下:

1.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共计三或四门。

2.外国语。一般为英语、俄语、日语,由招生单位确定一种或多种,供考生任选一种。

3.业务课。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业务课只能设置一门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应按照一级学科设置,特殊情况需按二级学科设置的,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同一考试科目代码只允许设置一个考试科目。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涉及以上命题科目的招生专业,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5.在学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按一级学科招生的专业可以设置学科研究方向;按二级学科招生的专业,三级研究方向由招生单位自行公布,学校不再统一发布。

(三)备注栏注明事项

1.复试科目。

2.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若招收须注明加试科目。

3.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以及跨学科考生是否加试。如需加试,须注明加试科目。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推免生(含校内、校外直博生)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各招生单位须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的硕士专业目录中分配推免生招生计划名额。推免生招生计划名额一般不超过各学科专业的硕士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统考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为1人的专业不得接收推免生。

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是否在接收推免生阶段招收校外或校内直博生。直博生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学术型博士招生总数的20%(参照2024年招生数),确有需求,拟突破限额的单位,须向学校研招办计划科提出申请。招生单位须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录入招收直博生(含校内、校外)的专业、导师和招生计划。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应选择优秀导师承担“直博生”培养任务,学院参照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学术学位计划数的50%-80%,确定具有“直博生”招生资格的导师。

涉及医学5+3转段、强基计划转段相关接收专业务必包含在推免专业目录内,并在备注栏注明转段计划招生人数。

四、相关要求

1.请各招生单位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按国家及学校的要求,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如相关要求与国家最新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文件最新要求为准。

2.请各招生单位于9月12日16:00前,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完成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打印《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吉林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吉林大学2025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纸制版,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文件(以“**学院+具体目录名称”命名),上传至招生管理后台文件列表备案。

目录编制问题联系人:李 坤,85166830

招生计划问题联系人:王 曦,85167181

                    申耀楠,85166772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4日